为满足检察室办案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在10万元以内对办案场所进行建设及购买办案设备,现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项目地址:务川自治县县城内。
二、设计概况:对现有办案场所进行建设,安装铝合金框架钢化磨砂玻璃隔墙,安装防盗门,对电路进行改造,刮腻子粉,涂环保乳胶漆等,详见第三条。
三、建设及购买办案设备明细表
检察室建设工程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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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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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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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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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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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作法、施工用材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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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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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安装(遮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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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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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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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成品窗帘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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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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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铝合金隔墙(12MM磨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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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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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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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1.4厚型材12MM玻璃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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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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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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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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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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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1.4厚型材12MM玻璃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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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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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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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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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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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多层实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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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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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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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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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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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皮单人带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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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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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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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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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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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采购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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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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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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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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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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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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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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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取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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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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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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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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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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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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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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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位真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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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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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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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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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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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处理器,16G内存自带正版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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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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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复印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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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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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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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激光打印机,自动双面,每分钟打印25张纸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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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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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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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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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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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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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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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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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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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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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相关的电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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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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腻子补刮及乳胶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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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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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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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相关的电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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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工时间:2019年12月25日前。
五、付款方式:转账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的90%,剩余10%的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资料递交。2019年12月4日17:00前,资料采取密封递交到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维娇 电话:0851-25590482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5日上午9:00在检察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开标。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17:00有效。
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