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办案系统的正常运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在41600元以内(中标商家回收旧电池)对不能正常充放电的64个蓄电池进行更换。
一、项目地址: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电池要求:
1、 12V/100AH蓄电池/铅酸蓄电池;
2、有效容量:开始使用达到100%;使用1~2年:不小于90%;使用4年后:不小于70~80%;
3、自放电速率:月放电速率<3%;
4、蓄电池浮充寿命: 8~10年;具备深度放电保护,电池放电实时监测及显示;
5、充电时间:8小时之内可充到电池容量的90%;
6、蓄电池具有防漏液托盘、预防因漏液产生的火灾事故;
三、质保:不得少于三年,三年内因质量问题需免费更换。
四、要求:
1、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好。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报名报价及相关咨询:在规定时间内,资料密封邮寄或当面交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五、供货时间:2019年8月30日前。
六、付款方式:转账付款,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95%。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3年内产品无质量问题,质保期届满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开标日期及地点: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405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济兰 电话:0851-25622331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