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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检察院“三突出”做实做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时间:2020-06-04  作者:李仕艳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正确执行刑罚,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回归社会,务川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监督方法,找准监督重点,与县司法局紧密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创新发展。 

  一、突出抓督导检察,严防矫正流于形式。工作日登录司法局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查看社区矫正人员位置、通讯是否异常,并电话抽查是否本人持有定位手机,对于定位手机关机、越界、无信号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司法部门人员排查。同时定期与县司法局一起到乡镇司法所进行督导检察,通过调阅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卷宗,核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现场电话抽查、查看思想汇报、教育学习活动、社区服务情况和报到记录等方式,详细掌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针对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严防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二、突出抓重点人员,严防脱管、漏管。通过定期对辖区内司法所进行督导检察,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暴力犯罪、不服判决、不服从监管的重点人员和严管对象进行重点检察、动态跟踪,随时采取打电话抽查、上门走访、向司法所了解情况等方法,掌握基本情况,严防脱管、漏管。2019年以来,务川县检察院共发现漏管2人,脱管7人,向县司法局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件、检察建议1件,对收监执行未及时采取抓捕措施(抓捕措施未落实)监督3人,向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提出纠正违法3件,积极督促网上追逃,抓捕罪犯,现3名罪犯已经全部收监执行。 

  三、突出抓法教育,严防社矫人员再犯罪。一是严把入矫第一关,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告诫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认清身份,时刻清新的认识到自己是处于矫正期间的罪犯,一切行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并告知其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要承担的相应后果,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开展法制教育,降低再犯罪可能性。积极联系县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上法制课,对所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违纪违法、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以案说法,警醒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三是开展心理疏导,勉励积极面对生活。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开展心理疏导,勉励他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珍惜法律给予的宽大处理、改过自新的机会,自觉接受矫正,重塑美好人生,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