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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务川检察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时间:2023-08-16  作者:肖丹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该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务川自治县丰乐镇开法治宣讲和巡林、巡河系列活动

丰乐“香楠园”--公益诉讼“回头看”巡林

务川自治县是仡佬民族聚居地,千百年来,仡佬先民珍视野生植物,留下大量的古大珍稀树木。丰乐镇地处在务川自治县最南端,因境内留存大量楠木古树,素有“楠木之乡”美誉今年3月务川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发生在该镇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发现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立案调查6月初,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警示提示、强化护林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大珍稀树木的保护


“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怎么样?古树名木保护是否提档升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集中进行了“回头看”,丰乐镇“香楠园”的一株百年楠木树上挂上了醒目的提示标识,落款“护林员”朴实而坚定,让办案人员深受触动。

洪渡河官坝--检察履职守护大美乌江

巡林结束后办案团队会同该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水务主管部门和丰乐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一级支流--洪渡河官坝河段开展巡河巡河人员一行聚焦河流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查看河流水质状况、河道保护、沿岸环境卫生等情况,就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巡河发现的问题,办案团队现场向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提出了整改建议。


近年来,务川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强化检察协作履职,与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办案机制,共同维护大美乌江胜景。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洪渡河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督促当事人在洪渡河畔开展增殖放流10万余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做好河流周边垃圾和河面漂浮物清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长江十年禁渔”宣传等工作。

丰乐社区——凝聚守护绿水青山的人民力量

巡河结束后,办案团队联合丰乐镇人民政府丰乐镇丰乐社区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册200余份为群众讲解了“全国生态日”设立重大意义、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情况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坚决杜绝破坏林木和水域行为。参与群众纷纷表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国家设立“全国生态日”顺应民心、正当其时!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值得肯定,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案件办理,与人民群众一起共同维护务川的绿水青山。


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务川检察院深入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林、巡河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不断增进群众生态福祉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为实现绿色务川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