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当家里遭遇不幸,感到最无助的时候,检察院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真的太感谢了!”
近日,务川县检察院到该县泥高镇高炉村为一起放火案的两名被害人送上贵州省检察院决定救助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黄某某、覃某某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了谢意,并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十部送上了锦旗。
2023年3月,务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黄某放火一案,发现被害人黄某某、覃某某两家的房屋、圈舍、财物等被烧毁,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并将此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深入被害人所在村委会和被害人家中调查核实目前的生活状况及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并积极协助被害人提交书面申请、生活困难情况等证明材料。因县级检察院救助资金有限,决定层报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联合进行救助,由省检察院直接办理、市检察院指导、县检察院及时协助开展工作。经贵州省检察院审查,认为黄某某、覃某某两家生活困难程度较大,案发至今未获赔偿,决定分别予以救助5万元和4万元。同时,为了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救助,为黄某某、覃某某两家各解决租房补贴5000元,发放大米、食用油及临时救助帐篷等生活物资。下步,务川县检察院将强化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及时和村委会、银行沟通联络,了解司法救助金动态使用情况,确保救助金用于重建房屋和生活等支出。
这次发放司法救助金是检察机关认真开展高检院“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三级检察机关深深的为民情怀和检察担当,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