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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检察院介入监督县公安局对辖区内酒店开展专项检查
时间:2022-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全面保护无盲区,11月29日,务川检察院未检办介入监督县公安局对辖区内酒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酒店是否在显著位置明示“五必须”规定、是否如实登记、有无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并当场查阅入住台账、核实是否有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询问入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部“五必须”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酒店经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督促酒店经营者规范履行对入住、来访未成年人的查验、登记、询问、联系和报告义务,严把住宿登记报告关。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酒店未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联系方式、未在显著位置明示“五必须”规定的情况,要求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务川检察院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一些漏洞,进一步督促抓紧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必须”、强制报告制度等的落实,通过宣传普法、建章立制、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措施,推动相关行业的治理,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让不断织密织牢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更具效力、更有精度。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公安部《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一、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